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奮鬥在洪武元年_第697章 吾發多乎哉?不多矣!(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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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標微微點頭,說道:“韓國公說的對。不過,眼下還有兩個比較麻煩的問題。”

“一是那些宣使司、宣使司等地安裝水機的事兒。”

“不安肯定不行,但是孤也不想白安。”

敲黑板。

一般提到明朝的宣使司、宣使司,大多都是指三宣六

實際上的宣使司、宣使司數量要多很多,遠不止三宣六那麼點兒。

另外,宣使司和宣使司其本質上都是土司,長由當地部族的首領世襲,經濟上要承擔朝廷的“征役差發”和“貢賦”,土兵(地方軍隊)要接朝廷或上級的調遣,屬於大明實控的疆域範圍。

但是!

無論再怎麼實控,都改變不了世襲的土司首領將治下地盤當私產的事實。

所以,土司往往也是“不聽話”甚至“不服王化”的代名詞。

要是擱韃清那些廢上也就算了。

問題是朱標這顆黑芝麻湯圓不了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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