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奮鬥在洪武元年_第297章 洪武四大案之下的第一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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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踏招遠縣的第一天開始,楊峰的心裡就憋着一火。

自己是二月初七到的濟南府,也是二月初七那天從濟南府離開,等趕到招遠縣的時候已經是二月十七,路上前前後後花了差不多十天的時間。

按照二月二龍抬頭那天開始春耕來計算,到二月十七的時候,春耕應該已經進行了半個月的時間。

就算招遠縣的百姓家裡沒有牛馬,就算招遠縣各村社的百姓還是幾戶人家共用一個犁鏵,半個月的時間也該翻出一些地了吧?

可惜的是,沒有。

峰在來到招遠縣衙之前路過了好幾個村子,挨個村子打聽過後才知道,每個村子竟然只有一個犁頭,耕牛更是一頭都沒有。

想要犁地翻地,只能靠人來拉犁,在沒有到自己家用犁的時候,百姓就只能用鋤頭翻地。

問題是鋤頭這玩意兒也是個稀罕,好幾家百姓未必能湊出來一把像樣兒的鋤頭。

所以,哪怕春耕都已經開始十來天的時間了,招遠縣百姓的春耕進度依舊很慢,平均一個人一天也就是能翻出來一畝多地,連兩畝都達不到。

但是,作的種植時間是不會等着百姓慢慢翻地耕地的,播種的時間每晚上一天,秋後的收就有可能會上十斤甚至幾十斤,就算沒什麼收都正常。

在這種況下,百姓還能有什麼好日子過?

如果不遇到天災還好一些,百姓或許還能勉強應付過去。

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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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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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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