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奮鬥在洪武元年_第118章 毒,實在是太踏馬毒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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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是個小縣,所以縣衙的牢房只有區區三四間屋子,本就不像影視劇里那樣兒就幾十間牢房,本就裝不下幾個人犯。

再說了,要是讓這些人犯都住上牢房,每天蹲在牢房裡吃牢飯,楊大知縣的心裡也不得勁。

畢竟這寧縣的老百姓都忙着耕種呢,這些被發配過來的人犯還想蹲在牢房裡讓人伺候着?

真要是出現這種況,寧縣的百姓會怎麼看?縣城裡的鴨鵝狗們會怎麼看?萬一狗崽隊再把這事兒宣揚出去,又讓天底下的老百姓怎麼看?

所以,只要是發配到寧縣的人犯,就必須老老實實的去修路,反正跛五他們有的是辦法勸說人犯們心甘願的去住窩棚,做苦力。

所謂窩棚,就是那種用木頭做為框架,用高粱秸扎的箔做牆,再往上面捆上麥秸或者茅草遮風擋雨的簡易茅草屋,條件肯定是艱苦卓絕的,但是勉強能住人,也能遮風擋雨。

而且普通老百姓在晾曬糧食的“場”上或者路邊曬糧食的時候也會搭建這樣兒的窩棚,晚上睡在窩棚里,防着自家糧食被

既然老百姓能住,被發配來的人犯就不能住了?天底下就沒有這樣兒的道理。

可惜的是,夏天的時候住窩棚沒問題,剛剛秋的時候住窩棚也沒問題,可是到了秋播之後再住窩棚還真就容易出大問題。

老話說:早秋丟,晚秋收,中秋熱死牛。

所謂早秋丟,就是指如果在農曆六月份下旬這段時間趕上立秋節氣,那麼這一年就會冷的特別快,而此時的莊稼還於生長期,早晚的溫差變化還有過早的降溫就會導致減產。

與之相對的就是晚秋,也就是立秋時間在七月中旬,立秋晚也就意味着莊稼就有更多的時間去適應秋天的氣候,就能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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