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奮鬥在洪武元年_第71章 到京城去狀告本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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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常理來說,房屋和土地一般都是世代傳承的,無論王朝怎麼變更迭,最起碼都要承認並且保證民間的房屋與土地所有權。

誰曾想,自個兒只是帶着家人跑到外面去躲了一段時間,再回來就變了有家不能回,有地不能耕的局面?

這踏馬上哪兒說理去!

十幾個鄉紳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最後還是劉洪昌站了出來,向著楊大知縣躬拜道:“大老爺說笑了,我等自然是不敢拿前朝的地契來狀告本朝的百姓,只是……”

一句話還沒說完,楊峰楊大知縣便冷哼一聲道:“只是什麼?爾等所謂的證據是韃子的地契房契,狀告的是我大明的百姓,難道不是拿前朝的地契來告本朝的百姓是什麼?”

對於楊峰楊大知縣而言,什麼祖傳不祖傳都是扯蛋。

要是論到祖傳,楊姓始祖還是源於周武王孫,叔虞次子,晉侯燮父之弟呢,再往上數數就能周王室,然後就能順藤瓜的找到楊姓始於黃帝的證據。

即便是往近了說,楊姓還能攀到隋文帝楊堅、隋煬帝楊廣。

然後呢?

你問問京城那位姓朱的,他願不願意把這天下送給楊峰楊大知縣?

所以,既然姓朱的那位皇帝不願意把天下還給楊大知縣,憑什麼你們這些鄉紳所謂祖傳的土地就能要回去?

楊大知縣忽然哦了一聲,擺出一副恍然的樣子:“要是本不把田產叛歸爾等,爾等是不是還要拿出韃子的《元律》,到京城去狀告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