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奮鬥在洪武元年_第27章 高,還是縣尊高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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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位不願意姓名的墮落文人迅哥兒曾經說過:到底是不被人記恨重要,還是搞錢重要,這是個問題。

峰來回踱了幾步,忽然停住腳步,冷哼一聲道:“老話說,聽蝲蝲蛄,還能不種莊稼?就因為怕被人記恨上就不弄打火機,咱們寧縣的百姓什麼時候才能過上好日子?”

跛五正想再勸,楊峰卻豎起一手指,說道:“跛五哥不用勸我了,打火機這東西我是一定要搞的,就算是被人記恨上也要搞。”

收起手指,再次踱了幾步,楊峰忽然微微一笑,說道:“更何況,這東西也不一定會讓我被人記恨上,反而有可能讓那些人欠我一個人也說不定。”

跛五微微一怔,問道:“不被人記恨,還能讓人欠縣尊一個人?”

峰嗯了一聲,笑着從桌上拿起火摺子,說道:“像這般普普通通一個火摺子能賣幾個錢?倘若外布的竹筒上刷上漆,再雕個花兒,又能賣多錢?像本縣尊這樣兒有的人,是用火摺子雅,還是用打火機雅?”

跛五一臉懵的問道:“雅?”

峰點了點頭:“不錯,就是雅。”

“就像是喝茶,你仔細研了茶,點了湯,再加上一大堆七八糟的香料和羊油豬油什麼的,這就雅,要是你直接把茶葉泡在水裡,這就俗。”

“同樣的,用火摺子就是雅,用打火機就是俗。”

“文人士大夫么,一向就喜歡講究個‘雅’,對於文人士大夫們而言,只要夠雅就行,實不實用無所謂,貴一點兒無所謂,麻煩一點兒也無所謂,千萬可不能‘俗’,一旦跟俗沾了邊兒,再好的東西也變得不好了。”

跛五眨了眨眼睛:“縣尊的意思是,把這個什麼打火機弄,把火摺子弄,然後讓火摺子賣高價,讓打火機賣低價?”

西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