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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唐錦繡_第1161章 東市起火(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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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若是當真就此釋放房俊,又顯得有些冒失。

結底,“三法司”固然乃是大唐最高的司法機構,但是於皇權至上的社會裡,怎麼可能不去顧及皇帝陛下的意志?“三法司”可以六親不認,但是“三司使”是人……

刑部大堂之上爭論不休,一直到酉時末戌時初,仍舊未有定論。

房俊起先默默的聆聽,到了後來漸漸不耐煩,便盤坐到程務邊。

程務躺在門板上被放置在堂中,神有些萎靡不振,但是神智倒還清醒。韋義節雖然指使衙役對其施以大刑供,但是到底心存顧忌,只是用一些能夠帶來劇烈疼痛的刑罰迫程務招供,未敢用那些損至極傷害髒的法子……

所以程務傷勢雖重,但是只要妥善調理,應當不會留下什麼不可挽回的後之症。

按理說程務此刻應當被押回監牢之中看管,可是韋義節現在心虛氣躁焦頭爛額,只顧着如何說三司使將房俊定罪,哪裡顧得上已然沒用的程務

其餘員見到房俊一直守在程務邊,自然便無視了程務的存在。

畢竟回到監牢之中的待遇,還不一定有在大堂之上更好……

程務虛弱的看着房俊,,喃喃道:“府尹……對不住,是屬下莽撞了……”

說到底,這件事皆因他一時魯莽篡改記錄、盜取證所引起。若非有他“此地無銀三百兩”的作,即便是房俊的玉佩當真出現在兇案現場,也未必有多大的麻煩。

房俊低聲笑道:“不經事,何以看人心?雖然你的作為使得某陷,甚至有可能被人構陷栽贓,但是某卻心存欣,你是條鐵錚錚的漢子!能夠憑藉一番皮之苦得到某的友誼,亦算是你的造化。要知道,某這個長安第一號棒槌的友誼也不是誰想得到就能得到的,你有福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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