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黨清流之間的第三種活法_第656章 悔之晚矣(2)
陳恪手握司法大權,人證證俱在,罪名已然拔高到“藐視朝廷”的層面。
他徐家勢力再大,終究是民間力量,怎能與代表國家機、且深皇帝信任的封疆大吏公然抗衡?
那無異於以卵擊石,還會給徐階在朝中帶來巨大的麻煩。
絕之下,徐陟唯一的希,只能寄托在京城的弟弟上。
他再也顧不得什麼家主面,幾乎是撲到書案前,抖着磨墨,字跡潦草地開始寫信。信中再無之前的從容算計,只剩下驚慌失措的求助與深深的自責:
“……階弟吾兄:兄愚鈍,未聽賢弟忠言,致有今日之禍!那陳恪……實乃虎狼之心,其意非在崇右,而在壞我徐家基,踐踏士林統!如今其羅織罪名,置崇右於死地,兄在此已是束手無策,進退維谷……盼弟速思良策,或於前轉圜,或遣重臣施,救崇右於囹圄圄,保我徐家面!兄陟,頓首再拜!”
信使帶着這封沉甸甸的求救信,連夜快馬加鞭趕往京城。而徐陟本人,則如同熱鍋上的螞蟻,困守在這小小的院落里,承着前所未有的煎熬和恐懼。
與此同時,上海府衙,陳恪的行比徐陟想象的還要迅速和果決。
他深知,既然選擇了,就必須速戰速決,絕不能給對手在暗地裡運作的時間。司法程序固然重要,但涉及徐家這樣的敏對象,必須將事件迅速公開化、明化,置於之下,這樣才能最大化地掌握主權,也讓嘉靖皇帝不至於陷被。
他立刻召集相關書吏,以最快的速度整理好所有卷宗:包括周福貴等人最初的訴狀、徐崇右當堂咆哮的衙役證詞、其在獄中屢次辱罵朝廷命的獄卒記錄、以及徐家試圖用錢收買苦主的相關線索。
人證證,形了一條清晰、無可辯駁的證據鏈。
接着,他親自口述,由首席幕僚徐渭執筆,撰寫了一份措辭嚴謹、邏輯縝卻又暗藏機鋒的奏疏。奏疏的核心,並非簡單陳述案件經過,而是巧妙地將徐崇右的個人行為,提升到了挑戰上海治理果、藐視朝廷法度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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