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帳以來:羅馬汗國記_第三百九十九章 構建完善的亞——朱理學體系(2)
可惜的是,史惠貞最後好像也沒聽進去。從之後的況看,郭康覺得自己大概是白講了吧……
在教會的眾多學者中,郭康已經是最為溫和的一位了。要是按照其他哲學家的觀點,現在這個“法律承認但默認不管”的狀態,都是不對的。
還以為父報仇為例,這個話題本雖然沒法討論,但在東魏的時候,朝廷中就發生了針對法律的公開辯論。一名竇瑗的員認為,當時的法律規定,就算母親殺死父親,子也不能舉報母親。這違背了父母之間的尊卑關係。
他引用漢儒的觀點,認為縱觀歷史,可以發現,只有禽和野人,才會只看重母親和親生緣關係。而文明越發達,社會越進步,人們也就越來越超的生養行為,開始追求更高的宗族、國家的秩序,也因此越接近於禮義教化。
而這套說法,遭到了另一名員封君義的批駁。封君義認為,家庭部的尊卑,和父母、子關係,是兩個互不關聯的系統。對於子來說,父母就應該是等同的。
他認為,尊卑關係是後天賦予的,生養之恩則是先天形的,所以先天應該超越後天,居於主導地位,後天也無法否定先天的關係。天下就沒有無母之國,母子關係是不可能斷絕的,不能據的行為,做出改變。
竇瑗的觀點,其實是東漢大儒服虔的理論總結,服虔的學說,又是當時北朝流行的學問;而封君義的觀點,則是繼承自杜預,長期以來是南朝的主流學說。所以,這場辯論,其實也帶上了漢儒與晉儒,南方與北方之間的爭執。
不過最後,可能是因為杜預和南朝學說影響更大,在皇帝和尚書省的裁定下,法律還是保持了不變。後世,隋唐的法律學習了東魏、北齊,遼國的法律繼承自唐朝,而紫帳汗國又抄了大批遼國和元朝的法典。所以,這場爭執,是真的對紫帳汗國產生了很大影響。
而在本地學者們看來,這就是塞里斯哲學,和哲學指導下的法律系,最不完善的地方——他們不了解靈魂。
如果只拘泥於**的表現,那麼再怎麼辯論、爭執,最後也無非就是竇瑗和封君義的層次。在那場短兵相接式的辯論中,雙方都展示了自己數百年的積累,基本上把最完善的理論都拋出來了。辯論的結果也基本是最終結論:在這之後的數百年,直到今天,確實沒有更深的討論了。
而直到最後,塞里斯學者們都沒有把幾個綱常統一起來,沒能形一套共通的尊卑準則。
希臘學者們對此十分慨。塞里斯人的理論系其實很先進,社會組織的模式也非常健全,甚至比羅馬都要更優秀。但問題恰恰出在這個“木桶最短的一塊木板”上。正是因為沒有了這一塊,所以他們就只能一直卡在這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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