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古鑒今_第170章 借屍還魂(一)(1)
《三十六計》之 “借還魂” 的原文為:“有用者,不可借;不能用者,求借。借不能用者而用之,匪我求蒙,蒙求我.”
其出是《三十六計》,這本書或稱 “三十六策”,是指中國古代三十六個兵法策略,語源於南北朝,書於明清. 而 “借還魂” 這一計名則源於八仙之一鐵拐李得道仙的傳說,最早可見於元?岳伯川《鐵拐李?楔子》中的記載:“岳壽,誰想你渾家將你骸燒化了,我如今着你借還魂,骸是小李屠,魂靈是岳壽.”
《三十六計》之 “借還魂” 的核心思想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藉助無力者為己所用
世間存在許多看似無用或沒有作為的勢力、人或事,這些往往容易被忽視,但卻可以為可借之 “”。因為它們自缺乏獨立發展或行的能力,所以更需要依賴他人,也就更容易被我方控制和利用,從而為實現我方的目的發揮作用.
化被為主
在面對複雜的局勢,尤其是自於劣勢或被局面時,要善於觀察和分析周圍的各種力量,找到那些可以藉助的因素。通過巧妙地運用 “借還魂” 之計,能夠將不利的形勢轉化為有利的條件,使自己從被的地位轉變為主,進而掌握局勢的發展方向,實現逆轉並達到預期的目標.
把握時機與形勢
功實施 “借還魂” 的關鍵在於準確地把握時機和認清形勢。只有在合適的時機,當那些可借之 “” 出現並且能夠為我所用時,才能果斷地採取行。同時,要對整的形勢有清晰的判斷,了解各方力量的對比和變化,確保所借之力能夠與當前的形勢相契合,從而發揮出最大的效力.
以巧取勝,避免強攻
此計強調避免與強大的對手直接對抗,而是通過巧妙地藉助其他力量來達到戰勝對手的目的。這種方式相較於直接的武力衝突或正面競爭,更加靈活、蔽,能夠以較小的代價獲取較大的收益,現了一種智取而非強攻的策略思想,是一種在競爭中尋求突破和勝利的智慧手段.
含義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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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翻及文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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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案史歷
州荊占機藉備劉的後戰之壁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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