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敗家子_第2307章(1)
第2307章
‘左右左、左右左,各路兄弟來伙。分餉銀、你和我,吃完米有火鍋。’隸屬抗戰時期某支和鄉兵戰鬥力差不多的雜牌軍軍歌,被調去打仗,離着日軍還百華里就做了鳥散了。
而淄州的鄉兵戰鬥力和這個差不多,他們不過是朝廷養着的一群渣滓。打仗是別想指他們,維護治安他們也只會欺負百姓。是以,朝廷時不常的都會拖欠他們的軍餉。
之所以還保留着這些鄉兵武裝,就怕解散了他們會鬧事。朝廷歸咎於他們的懶惰和不思進取,他們歸咎於朝廷不公的規則制度。於是,大家就有很多方面可以互相歸咎。
當然,不乏像是邊關地區也有能打的鄉兵。那些鄉兵之所以能打仗絕不是為了朝廷,是為了他們自己的家園。而像是淄州這種鄉兵是朝廷最頭疼的累贅,他們混吃等死,混天寥日得過且過的每一天。
他們最盼的,是每個月能發餉銀的那一天,微薄的薪水不足以養家糊口,於是他們就得做一些小本生意。他們是百姓唾棄的對象,是朝廷避如瘟疫的累贅。就連他們自己,也覺得他們活的像只可憐的蟑螂。
所以,凌天揚會逃。他很清楚,這幫子烏合之眾若是去打叛軍,怕還不等集結隊伍他們自個兒先就散了。作為一個鄉兵的甲長,凌天揚逃了,這件事朝廷要是追究起來,他必死無疑。
作為石小凡的二舅,凌天揚着實讓人難堪。這是逃兵,當逃兵的下場自古以來就為人所不齒,還有就是罰都是嚴苛的。
歷朝歷代,對付逃兵的法子幾乎都是一個字‘殺!’。對於軍規懲戒來說,皮之苦並不算什麼,最嚴重等級的錯誤就是做了逃兵,這是軍隊中的大忌。一個戰士生來的神聖使命就是衝鋒陷陣,如果在戰場上為逃兵,無異於是犯罪級別的失誤,一着不慎滿盤皆輸,最普遍的下場就是死刑了。
到了宋代初期,依舊沿用這種制度,士卒逃亡一日,便要以極刑。之後改為七日,這條法令一直沿用到南宋滅亡。
苗仁龍也知道,讓這樣的一群烏合之眾去打仗,那就是去送死。所以他沒敢說是去打仗平叛,而是說去發軍餉。
沒有朝廷的命令,苗仁龍無權衙門府庫的稅銀的。他這麼做是私開府庫,但也顧不得着許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