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元輔_第757章 要打得先問錢(4更破萬)(2)
嘉靖二十九年,莽瑞去世,莽瑞母之子並妹夫莽應龍繼位(無風註:此存疑,史學界還有一說,認為莽應龍是莽瑞同母異父的兄弟)。
莽應龍於嘉靖三十四年率軍攻佔阿瓦,滅阿瓦王朝,接着又拒絕了明廷的招,繼續北上攻打明朝管轄下的木邦、蠻莫、孟養、孟、車裡諸土邦。
高務實覺得,莽應龍這廝的舉,證明他已不再將大明看是自己的上司或者“上國”,緬甸徹底為獨立國家並轉而侵佔大明的領土,他死後,他的兒子莽應里也秉承這一思想繼續跟大明纏戰不已。
歷史上,直至萬曆三十四年(1606年),明緬戰爭因為雙方都沒有餘力繼續打下去了,才逐漸消停下來,但是此時的“六”,除車裡宣司於萬曆十三年重新歸附大明之外,其餘五都已為緬甸所有,明朝基本上只保住了“三宣”。
這個結果當然是高務實十分惱火的,前世他作為歷史的看客,對此只能憾慨,但這一世既然自己來到了大明,他覺得自己還是有必要管一管這個“閑事”的。
只是,源不是幫南掌國“興亡繼絕”罷了。
目的不同,理手段當然會有差異,不過話說回來,他剛才對刀家姐弟的話也不完全是推,準備工作當然是真的要做的。
只是跟緬甸開戰與這次打安南有明顯的不同,去掉一些名義上的問題,還有一個最為實際的麻煩:這次打安南,從最開始的名義上來說,乃是高務實、岑凌、黃芷汀等人聯合發的一場私人戰爭,所以大明朝廷一兵未派、一錢未出——這也是高務實對安南的理能夠很快得到朝廷認可的一個重要原因。
坐在家裡就得了不好,還要怎麼著?大家都是面人,不能沒點吃相。
但如果要對緬甸發戰爭的話,顯然就不可能是私戰了,朝廷必然需要出兵,而且從各個角度來看,都肯定得是以雲南為基地出兵——此時的雲南乃是真正的“大雲南”,三宣六名義上可全都是歸雲南管的!
按照大明的傳統,這場仗只要決定開打,那出兵沒有十萬也得八萬,然後外加一大堆的土司小弟——三宣六以及雲南的屬土司估都得出兵,其中如孟養、孟、木邦這些近年來被緬甸着打的宣司搞不好能傾巢而出,而屬土司——就是雲南那些相當於廣西岑黃兩家這樣的土司,那就看雲南的規矩是怎麼定的了,總之再也得派兵跟着,哪怕只是意思意思。
這樣的話,雲南一就是至十幾萬大軍的規模,雖說土司全是“***”,別說拿不到軍餉了,甚至連糧餉都是自己倒,可漢軍的軍餉那可不了吧?如果打贏了仗,土司們的賞賜總不能小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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