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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元輔_第679章 桂南女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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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司雖然是土皇帝,但除了在明初的時候之外,後來的襲職被朝廷管控得越來越嚴,比如高務實剛剛編纂完的《大明會典》中就有很多明確的規定。

如襲職年齡規定方面,永樂十五年時規定土司子弟年滿十歲可以襲職,但到了弘治二年,則改了年滿五歲可以勘定立案、十五歲以上可以襲職,如年未及則令協同流管事等等。

又如襲職程序,按統論襲職固然是一個方面,早期土司襲職必須親自去京師服闕,拜見皇帝之後一切無誤,才能襲職。到了正統六年,開始“就地襲職”,為保勘。

其保勘程序為族目、屬及地方頭人聯名作保,轉呈鎮守總兵堪合,再轉送京師批准。弘治三年時又改為武職襲職程序,即“該各衙門報送,布政司查勘蔭敘文冊相同,別無他弊,轉行覆查,行令奏定奪,若有爭襲不明者,許推委三司堂上一員,親詣保勘,結報布政司,即為奏,若尋思阻滯,聽巡按糾奏。”【無風註:出自《孝宗實錄》。】

這段話可能有些繞,簡單一點說就是:巡、巡按可以決定土司襲職人選!

尤其是,如果巡按認為襲職人選不對,他可以糾奏!

這下子況就很明白了:假設現在黃承祖突然死了,而高務實覺得黃應雷兄弟二人不適合襲職,那麼他就完全可以直接指定黃芷汀來襲職,本無視什麼男問題——反正大明兩百年下來土司多了去了,又不是什麼新鮮事。

土司固然牛,可是誰當這個土司,是朝廷說了算的。再確切一點講,是巡和巡按說了算的,尤其是巡按,哪怕巡跟他意見相左,他都可以上奏朝廷要求重新再定!

“八府巡按”在各類影視劇里那麼牛,不是沒有原因的。這個區區七品的小,在地方上真的是啥都能管、誰都能管!

說實話,除非是那種在朝廷中樞深樹大的總督和巡,一般的督還真不樂意隨隨便便跟巡按頂牛——你一個二品大員(這是虛指,一般在二品左右)跟七品巡按斗得你死我活,最後搞不好還是你吃虧,這換了是你,你也不樂意干這種蠢事啊,太不划算了。

所以通常督都是這麼想的:總歸人家只干一年,且忍一忍吧,說不定忍過去就好了,下一任巡按沒準好說話一些。

所以因為這些原因,桂南土司們現在是真把黃芷汀看做“家主”了,不是因為主家實際上收回了思明州,把思明州的力量全面控制在手中而實力大增,更重要的就是因為黃芷汀背後現在看起來站着高按台!

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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