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夏小說

大明:寒門輔臣_第三千一百二十二章 十六年前的後手(2)

關燈

呂震有些錯愕,接過契約文書一看,瞠目道:“這,這是誰寫的契約?”

陸三源似乎早就有了準備,從袖子里拿出了十幾份契約,遞了過去:“自洪武六年三大院建立開始,契約範式便確定了下來。當年的知縣,也就是如今的鎮國公,特別添加了這些條款,並明白無誤地印在了契約文本之上,此契約,已執行十三年!”

師爺嚴玉笏趕忙接過契約看了看,咬牙道:“怎麼,三大院是句容的三大院,縣衙還不能干涉了?”

縣丞王子芳看過,當即補了句:“這是你們與駱通判之間的契約,與呂知縣沒有關係,要賠償,你們去找駱通判!”

何四方呵了聲:“此言差矣,這契約簽下的是句容知縣,用的也是句容知縣大印,定錢進的是句容庫房,貨出了問題,我們自然只能找縣衙討要。要麼保證恢復供貨,要麼按照契約賠償,就這麼簡單!”

陸三源放下茶碗:“若是縣衙不理,我們也可以拿着契約去應天府,甚至也可以去刑部,問問朝廷,這契約簽下了,到底還有沒有約束力!”

呂震額頭有些冒汗。

想起來了,駱韶接的時候,確實說起過庫房裡存有三大院的契約文本,但是自己也沒去翻看翻看啊,誰知道還有如此多條款?

縣衙干涉,失去供貨能力也要賠償?

娘的!

這份干涉是什麼意思!

顧正臣當初為何偏偏加了這麼一條,這不是徹底捆綁了縣衙的手腳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