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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寒門輔臣_第兩千六百四十九章 顧正臣的辦法(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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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靖、李原名點頭,這倒是。

顧正臣搖晃了下藤椅,回道:“所以,還需要確定一條,田地售賣一律以收年景時,田地易市價的均值為參照,畸低價售賣者,一律駁回。”

李原名聽聞,拍手道:“這個法子可行,對標過去田地易價,還不允許價格過低,那這本便增高了不。”

本過大,以前置辦一百畝需要一千兩,一旦過割苛稅,那就要兩千兩,這對於一般商戶來說,是不可承力,置地時,自然要收斂一點。

本抑制消費,這是一條可行的路。

顧正臣繼續說道:“第二,不能忽視民間田地易的需求,有些百姓,家中沒多積蓄,但因病症或其他緣故,需要賣田換錢治病,苛稅之下,大戶反而會刻意價,反而傷害了百姓。”

“所以啊,我提議,地方府應該可以適當收儲田地,尤其是災荒年景時,百姓走投無路,只能典賣田產。可田產一旦賣出,他們便想回到自耕農就難了。”

“允許百姓將田割給府,府給其市價,但依舊允許其耕作原有田地,三年之後,若能湊足割銀,則贖回田產,若三年後湊不足,則田地歸府所有,但是——”

“田地依舊歸百姓耕作,但其耕作所得,以三稅一或五稅一朝廷。也就是說,百姓沒了田地所有權,但依舊保留田地使用權。”

“換言之,他們是朝廷的佃戶,不是某個富農的佃戶。”

“當然,若是三五年之後,百姓條件好轉,想贖買回去田地,也應該許可。”

李原名、楊靖、詹徽都驚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