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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寒門輔臣_第兩千三百四十一章 這是殺豬盤(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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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必壽站起,肅然行禮,沉聲道:“敢問張兄名姓?”

顧正臣擺了擺手:“這不重要,我只是個屠夫而已。”

方必壽麵凝重,坐了下來:“既然張兄如此點撥,想來是對孟家被害一案頗有了解。只是當下,沒有證據可以證明孟小姐是被迫的。主贈予,無法追罪。”

顧正臣淡然一笑:“是啊,這手段高明就高明在,人家是主送上去的,是心甘願給予的,所以不管怎麼查,有個死無對證,加上關聯之人有些份,總歸沒辦法查個明白。”

張致中重重點頭,了一句:“張兄可有辦法?”

方必壽拱手:“請張兄指教。”

顧正臣將酒囊系在腰間,輕鬆地說:“詐騙財,屬於重罪。若因詐騙財而致人死,等同殺人,按大明律當斬。可若是對方不承認詐騙,而這裡又無證人,那事確實不好辦。”

“所以,必須有個人證,證明這是一場局,一場詐騙,也必須證明,有人施加了力,意圖懆懆結案。說到底,孟小姐雖然人不在了,可想要被示好、示,中間必然需要至兩個人。”

方必壽拍手:“是啊,至兩個人!”

孟小姐雖然是歸宗,可不是放,人在家中不可能隨便拋頭面,那如何對金飛鴻就有了愫,而且深種到了自願贈送家產的地步,這之間需要有人聯絡,通通書信,代為傳話什麼的。

金家有個人出門,孟家有個人接應,這樣才能連接孟小姐與金飛鴻。

孟小姐邊的,只能是的兩個丫鬟。

便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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