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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寒門輔臣_第一千一百一十五章 信訪可行可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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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訪,需要寫信,而寫信,又需要有文化。

不巧,絕大部分百姓連自己的名字都不會寫,起名字都隨意得很,比如什麼重八、九四、大郎之類的。讓他們寫信上訪,訴說冤,報告地方上態,確實難做。

但事在人為。

顧正臣言道:“百姓不能寫信,那就安排能寫信的人在地方上。只要百姓口述,信可以從縣轉到府,可以從府轉到布政使司,從布政使司可以轉至京師,臣不認為有什麼人可以在地方上一手遮天,堵得住悠悠眾口。”

朱棡見朱元璋沉思,當即補充道:“就以廣東為例,若清遠縣的百姓被縣衙欺,可以寫信轉知廣州知府,若廣州知府在一定時間理,則可以寫信轉知布政使司,若布政使司依舊沒理,則清遠百姓可以出廣州府,其州府、韶州府、肇慶付投信,這些府衙一旦收到區域信,則必須按規定送至京師,這樣一來,朝廷可以得知此事,施布政使司、廣州府、清遠縣衙……”

“至於如何寫信,兒臣也想過,有兩個法子,要麼找社學先生,要麼准許縣學弟子、教喻等為百姓代寫信,要麼在地方的驛站之旁另設一個信訪司,專事百姓信訪之事,而這些信件經信訪司整理用印之後,可以驛站傳遞至相應衙門,也可以隨地方公文,一起送至京師,在京師之中,設一信訪總司,分出輕重緩急,下發文書給地方,或是安排員前往督辦……”

朱元璋仔細聽着,不不慢地在房中踱步。

顯然,這種信訪法確實能讓百姓在一定程度上監督與約束地方吏,誰敢法,巧立名目,胡作非為,這些事都可以通過信的方式揭發檢舉,到時,上級衙署或朝廷干涉,該殺的殺,該貶的貶,貪污吏了,百姓日子也安穩了,人心自然也就順了。

信訪司、信訪總司,這都不是什麼事,無外乎是多花點錢糧,正如顧正臣以前說的,一個貪污吏拿走的,比養廉銀多得多,只要能,安地方,大不了將府縣的雜役減幾個,節省出來充信訪司。

百姓有了盼頭,貪有了畏怕,朝廷有了監察地方的新路子,這應該說得上是一舉三得之事。雖說這個法子還有些糙,有些問題上也沒說清楚,但無論怎麼看,這法子都利大於弊,可行,可用。

朱元璋看向侃侃而談的朱棡,微微點頭,暼了一眼還跪着的顧正臣,抬了下手,待朱棡說完,便問道:“這法子當真可行嗎?”

顧正臣言道:“陛下若是不放心,可以選一行省試點先行。臣以為,福建行省能擔此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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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調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