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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寒門輔臣_第六百一十八章 人稱:顧十條(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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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抄家就抄家,毫不含糊!

很快,丁顯便帶水師軍士送來了一箱箱東西,包括其他的膠質腳印、曼陀羅葯,甚至還在其下人的口供下挖出來八骨,是高東旭、卜菲殺死的下人,另外還有多達四萬兩的銀錢,數十家店鋪的房契,超過八千畝的田契!

當這些東西一一擺上來之後,高東旭已經沒活路了,無論如何,一干參政的兒子,是不可能擁有如此多財富的,除非,他的手腳不幹凈。

卜壽再疼卜菲,也不可能給那麼多嫁妝。

高暉也完了,不管他有沒有直接參与其中,但他兒子貪了這麼多,必然有高暉的名頭在裡面。若不是參政的帽,誰會理睬高東旭?

顧正臣將高東旭、卜菲、卜馬、卜尋等人下獄,並限制了高暉與陳泰,只允許其待在參政宅里,哪裡都不準去,並安排呂常言、林白帆看守。

天亮了。

地府鬼藉手的把戲被暴在福州府百姓面前,無數人敲鑼打鼓,告訴尚不知的人,所謂的地府鬼藉手案不過是高參政之子高東旭設計的殺人案。

原本與高家、卜家關係的蔡、孫、黃等七個大戶人家總算是明白過來,自己想要攀高枝,人家想要自家的全部家產!

高東旭倒了,高暉名聲臭了,顧正臣接管了行省衙署,一時之間風向大變,福州府被掩蓋的問題終於發出來,喊冤之人無數,希顧正臣可以出面主持公道。

顧正臣洗了把臉,謝過王克恭、吳禎幫忙之後,並讓他們帶軍士回去,然後正式接了行省衙署印信,擬寫了一份行省告示,命書吏抄寫之後張出去。

賣文房四寶的掌柜蘇堅看清告示容之後,扯着嗓子喊:“顧知府暫領行省衙署,告福建行省百姓十條:一、民有冤,當擊鼓告之,地方不得阻攔,誰阻民告狀,一旦察查得知,罪加兩等!二、各府、各縣吏,但有貪污、害民之舉者,限期兩個月至行省衙署代清楚,兩個月之後,清查福建行省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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