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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寒門輔臣_第二百四十六章 下聘,婚禮三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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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婚禮主要有六個程序:

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

自漢開始,對每一道程序都十分重視,上至皇室,下至百姓,都以六禮為準辦婚禮。不過在一些戰時期,往往是“禮崩樂壞”,百姓都朝不保夕了,誰還用六禮,如魏晉南北朝時期,婚禮從簡,用的是“拜時婚”,這個程序相當簡單:

子用質地輕薄的蓋於頭上,丈夫將其撥開,再拜完公婆,就算婚了。

不過隋唐時期,禮制重新建立起來,六禮又被拿了出來。至宋代時期,六禮程序開始合併。《宋史·儀衛志》記載:“士庶人婚禮,並問名於納采,並請期於納徵。”

這也就意味着宋時,六禮已經了四禮。

這也很合適,你拿着大雁送聘禮去了,人家都答應這門親事了,順便問下姑娘啥名字,不過是一句話的事,沒必要再單獨分出一天,再準備一份禮,這耗時耗財啊。

還有納徵,這是訂婚,既然婚都訂了,商量下婚期敲定日子,再正常不過,完全沒必要再來一趟“請期”。

宋人是懂得變通,知道日子的,朱熹估計也是“簡化”思維影響,在《朱子家禮》中將納吉也取消掉了,直接了納采、納徵、親迎三禮。

朱元璋恨不得當朱熹的子孫,要不是朱熹家還有後人,家譜清晰明了,實在是加不了朱初一的名才作罷。子孫當不,但可以當朱熹的追捧者,大明婚禮,老朱定下的規矩就是依《朱子家禮》來辦。

從婚禮這個角度來說,不百姓是益於朱熹的,要不是他簡三禮,老朱很可能對標漢朝,復古至六禮,到那時,六禮可要送五次禮,五隻大雁或大鵝,麻煩婆五次……

衛大娘說了一大串,張和只是平靜地喝着茶,待衛大娘說完,張和看了看門口的繡鞋,開口道:“小荷,你將小姐請到書房。”

退便便

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