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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老六:剛穿越朱元璋殺瘋了_第716章 朱棣沉思(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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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6章

朱棣沉思,總覺得不對勁。

“老六,按理來說,這野象大多出現在滇南和桂西一帶吧,我記得上一世,還時常聽說桂西頻頻有野象傷人,父皇為此立了馴象衛捕殺馴服。”

朱楨聞言,點了點頭。

這野象在明朝較多出現在桂西一帶,滇南的野象,大多數是東南亞的鄰國跑進來或帶進來的。

最早記載野象的是南宋朝代范大寫的《桂海虞衡志》,但對桂西大象記載最為詳細的當屬明代景泰元年編纂的《桂林郡志》。

【象,惟雄者有兩長牙。佛嘗雲白象,又雲六牙,今無有。象頭不可俯,頸不可回,口頤去於地尚遠,運以鼻為用,一驅之力皆在鼻,將行,先以鼻柱地乃移足,知其足力劣於鼻也。】

【鼻端甚馳,可以開闔取,中有小夾,雖芥子亦可拾。每以鼻取食,即就爪甲去泥垢,而後卷以口。飲水亦以鼻吸而卷之。足如柱,無指而有爪甲五枚,形大如栗,登高山,下峻坂,涉深水,形擁(臃)腫而甚捷。】

【欽州人能捕象,象行機則刃下擊之,中其要害必死;將死,以牙石折之,以牙為護災也。非要害則負刃而行,潰則刃。傷其鼻亦死......殺一象,村眾飽其,鼻而加糟,糟臠而食之。象皮可為甲。】

【二廣亦有野象,村落小民酒,則尋香而來,破壁飲,人甚苦之,所過亦害禾稼。】

由於桂西頻頻遭野象襲擊,野象不僅傷人,還毀壞莊稼,因此朝廷也不能忽視了。

【洪武十七年,思明府言野象群出為民害,廷始於其地立馴象衛,嚴督軍略依古法擒捕,後獲百餘以進,其害遂息,然其地多瘴癘,軍士不伏水土,亡者過半,今遷衛於橫州(今廣西橫縣),遂罷捕之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