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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獵:帶甲百萬,你說是普通縣令?_第4章 次日清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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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爺,您不記得我,我記得您就!”

李牧將那頭野羊拎到前,笑着說道:“小子昨日進山,運氣好,獵到了一頭羊,想着賣掉換倆錢花。這不聽說您在水仙樓管事,我進城第一個就給您送來了!您若要,便留下;若不要,我再另尋買主!”

陳鶴松聞言,臉上閃過一恍然,角微微揚起,出一抹似笑非笑的神:“哦?原來是來賣東西的。”

“得,你運氣不錯,後廚正缺這玩意兒呢!”

出兩指,,沾了點放在鼻前輕嗅了一下,隨即滿意地點點頭:“不錯,是新鮮的,實,一看便是跑山羊。呵呵,你小子倒有點本事。”

陳鶴松做採買已有二三十年,新不新鮮,他一眼便能識破。若是中毒致死的牛羊,會發生變化,絕瞞不過他的眼睛。

“想賣個什麼價啊?”陳鶴松慢條斯理地手帕上的羊,語氣慵懶,彷彿對這樁買賣並不上心。

“如今市面羊一百文一斤,這隻六十二斤,我給您抹個零,您一共給六兩就!”李牧迅速計算了一番,語氣豪爽。

這年頭酒樓採購豬羊鴨,皆是整隻購買,價格連皮帶骨。若剔骨去臟,只留,那便是另一番價錢了。

陳鶴松倒也乾脆,直接讓人稱了重量,隨即從柜上取出一袋銀子,隨手丟給李牧。

嘩啦!

李牧接過錢袋,到掌中沉甸甸的分量,滿臉興,迫不及待地開錢袋清點起來。

......

滿

滿

......

便便

......

彿

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