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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子虛李瓶兒_第24章 擊鼓鳴冤(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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擊鼓鳴冤,這是當初包拯下令設置在各級衙門門前,並規定:凡訟訴不得徑造庭下,拯開正門,使得至前陳曲直,吏不敢欺,由此得名“鳴冤鼓”。

顧名思義,在衙門前擊鼓鳴冤,須是通過正常途徑無法訴訟冤屈方可使用,而且民間傳說還有擊鼓鳴冤須先經嚴刑拷打方可上堂訴說冤屈之說。

清河縣衙門前的這面鳴冤鼓,在這一任知縣老爺到任至今的五年當中,還從來沒有被人敲響過。

猛聽得鳴冤鼓響,正在後院兒跟王大龍商議對策的知縣可是被嚇了一跳,還以為是那六的主子來了,慌忙換上袍來到前廳,命衙役喊威武升堂。

可當他坐在公堂之上,滿心忐忑之際,從大門外施施然走進來的竟然會是大半個月之前剛剛從這縣衙大牢之中被當做送回家去的花子虛!

別說是這位知縣老爺,在場的所有人在看到花子虛的那一刻,全都是一臉懵的狀態。

這其中也包括準備帶着武大郎的首回去設立靈堂的武松。

也幸虧這個時候設立鳴冤鼓這個規定的包拯包大人剛剛離世幾十年,餘威猶在,否則花子虛就這麼隨意的敲響鳴冤鼓,怕是還沒等開口,就先被打個半死了。

就這麼一會兒的工夫,縣衙門前就已經聚集了數十名聽到鼓聲趕過來看熱鬧的百姓,一個個長了脖子,想要看看這個傳說中死而復生的花子虛是不是得了失心瘋。

堂上正襟危坐的知縣老爺更是一肚子氣,心裡盤算着要如何置這個不知死活的花子虛。

以至於都忽略了花子虛外貌的變化,可見其心的憤怒已經達到了何種程度。

花子虛卻似乎對此渾然不覺,大步來到堂上站定,也不下跪,只是拱手施禮。

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