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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回九零下崗潮,我帶着全廠發家致富_第1884章 銷贓點遍布城鄉結合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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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剛才看了一下,好幾個害人所在的村落,周圍好幾戶都有托車。他們卻能準確的找到最有錢的那一戶,便更說明了曾進行多次踩點比較和確認。”

“進一步分析可以得知。如果需要多次確認,就不能兩個人一起踩點,不然很容易引起村民和巡視的民警懷疑。所以是由一個份不容易引起懷疑的同夥,提前把所有目標都踩點選擇好了,列了名單,後面只要照着名單幹活就行。去了就搶,只要手就能有不錯的‘收穫’。這就是劫匪此次不落空,高效且勝算高的秘訣。”

民警們很驚訝,面面相覷:誒誒誒,還別說,這小子看着像個富二代的小白臉,腦子是真好用。

大家都盯着程時,坐直了豎起耳朵聽他說話。

程時拿出地圖指着上面八個點說:“第二,他們能圍着穗城作案,還把搶到的通工賣了,說明已經有自己的機車輛作為通工。而且這個通工多半比托車要好。因為兩個人雖然不一起到達,但是要一起離開,用兩輛托車,目標太大,容易被盯上,而且本太高。”

“這一點,從作案地點都離汽車能到達的地方比較近可以看出來。害者家中都很富裕,都裝了電話,都是被人發現後用家裡電話報警或者自己用家中電話報警。”

有個警察說:“也有可能是兩個劫匪乘同一輛托車達到,然後一起離開。”

程時:“案發點都遠離市區,環境比較安靜。試想一下,兩個劫匪如果是騎托車往返,深夜搶得手後逃離。害者立刻打電話給最近的派出所,派出所很容易攔截。因為夜裡鄉鎮路上沒有路燈和其他車,托車的燈和噪音,太容易被追蹤了。”

“可是八次案件里有五次害者在劫匪離開後立刻報警,警察幾分鐘趕到且通知了周圍的派出所攔截都沒有任何發現,說明他們逃跑的速度比想象中快,且方式更加蔽安全。所以只能是汽車,可以走省道,十分鐘就能離開案發地點十幾公里。”

“汽車先排除掉卡車和麵包車,一樣是因為目標太大太明顯,每次都在案發點附近出現很容易就被人記住車牌告訴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