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無雙好聖孫,請老朱退位_第2142章 第四(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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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2章
第四,教派必須遵華夏禮制、輔府安民,絕不敢幹預政務。
按照鐵規,教派必須遵從大明冠、大明曆法、大明禮儀,不許以教規替代國法,不許以教俗對抗禮制,不許阻撓府分田、辦學、徵稅、安民、推行新政。
教士見到地方吏,必須以臣民之禮相見;
寺院必須配合府登記戶籍、勸導信眾守法務農、安分做工;
敢煽信眾對抗府、抵制銀元、阻撓分田、破壞學堂者,以謀逆重罪論。
昔日,教派可以隨意呵斥員、要挾府、干預司法、左右地方任免;
如今,教派只能謹守本分,恭守法度,為府治理南洋的輔助力量,而非對立勢力。
在如此森嚴的鐵規與嚴苛的督查之下,昔日橫行南洋、一手遮天、輒禍一方的教派勢力,徹底被打回原形。
他們如今只剩下合法修行、正常禮拜、安信眾、修向善的權利,兵權、財權、法權、政權,被盡數收回,半分作之能也不復存在。
南洋各地的大阿訇、大掌教、長老頭目,徹底認清形勢,不敢再有半分異心。
為表安分,為求自保,他們每月都會主前往布政司、監察司、教化司,親自報備本月教務活、人員往來、收支用度,態度恭順,言辭謙卑,主承諾約束信眾、守法安民、配合府。
:楚清都誰比們他
;面留保、仰信留保、院寺留保可則,從順
。燼灰為化,滅教死——場下的派教羅暹是則,抗反
:象景穩安的有未所前了現出洋南,是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