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無雙好聖孫,請老朱退位_第1982章 大明自洪武大帝定鼎天下(1)
第1982章
大明自洪武大帝定鼎天下,便立了皇權至上、儒教為尊的鐵律,千百年的中原教化,早已將這套理念刻進朝堂與民間的骨。
儒家重綱常倫理、君君臣臣,帝王乃天子代天牧民,掌天下生殺予奪之權,朝堂政令皆出中樞,地方治理皆依國法,天下萬事,唯皇權馬首是瞻。
而宗教於大明而言,不過是社稷的附屬,是百姓祈福避禍的寄託,縱使是本土傳承千年的道教,也守着“不涉政事、不擾俗務”的底線,道士清修於道觀,信眾祈福於廟堂,從無一人敢以教規干涉朝政,更無一人敢借宗教之名挑戰皇權。
便是老朱曾推崇的佛教,也因一度有僧人干政,被嚴令約束,終究歸於清凈,絕不容許教權有半分凌駕於國法之上。
可南洋的伊斯蘭教,卻是全然不同的景。
這教派自傳南洋,歷經數百年浸潤,早已深諸邦的理,與邦國的政權、百姓的生活纏結在一起,難分彼此。
教規不僅是教徒的行為準則,更了民間的行事規範,飲食、服飾、婚喪、作息,事事皆有教規束縛,半分不得違逆;清真寺不僅是禮拜之所,更是部族的核心,寺中阿訇的話語,比邦國吏的政令更有分量,教徒唯阿訇馬首是瞻。
更甚者,教權早已滲進政權,南洋諸邦的君王貴族,本皆是虔誠的穆斯林,邦國政令的制定,必先顧及教義規條,貴族議事的決斷,必請教中領袖首肯,教規與國法相融,教權與政權牽絆,甚者在一些小邦,阿訇便是實際的掌權者,教規直接等同於國法。
這般景,在自浸銀大明禮法、奉皇權至上為圭臬的朱雄英看來,簡直是離經叛道,是萬萬不能容忍的異端。
在他的認知里,世間任何教派,若敢以教規束縛萬民,以教權干涉朝政,便是國之源;若敢挑戰皇權的至高無上,便是與大明的社稷綱紀為敵。
這般教門,既無敬畏皇權之心,又無恪守國法之念,反倒將教權置於一切之上,與大明所奉行的天下理念背道而馳,這哪裡是正經的宗教,分明是禍邦國的邪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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