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無雙好聖孫,請老朱退位_第1707章 承天四年大朝儀落下帷幕(2)
由太子朱雄英兼任督查司總管,調六科給事中、監察史數十人,分赴各地巡查。
督查員手持尚方寶劍,可先斬後奏,凡阻撓新法者,無論職高低,皆可就地拿問。
此外,開設“新政鳴冤鼓”,百姓若遇吏欺、士紳反撲,可直接擊鼓鳴冤,督查司需在三日理,十日辦結。
其四,疏通白銀流通渠道,保障賦稅繳納。
朝廷下令,各地銀號需降低兌換門檻,允許農戶以糧食、布匹等實按市價折算白銀繳稅。
同時,嚴私鑄假銀、哄抬銀價,凡擾金融秩序者,以謀逆罪論。
戶部在揚州、上海、天津設立三大銀庫,調劑各地白銀餘缺,確保偏遠州縣賦稅收繳順暢。
政策既定,中樞朝堂隨即下達任命詔書,卓敬、暴昭、鐵鉉、練子寧四人,皆以巡之職,佩欽差大臣印信,分赴四方,執掌新法推行大權。
卓敬被任命為湖廣巡,坐鎮武昌,統管湖廣布政使司下轄各府。
他本就是江南新政的奠基人,此番遠赴湖廣,雖換了水土,卻依舊稔新法推行的髓。
抵達武昌府衙的第一日,他便將《田畝清丈章程》張於城門樓前,隨即調江南舊部里的幹吏員,再吸納湖廣本地清廉員,組百支清丈小隊,深各縣鄉。
不同於兩年前在江南的篳路藍縷,此番有朝廷詔書撐腰,又帶着江南新政的斐然效作佐證,湖廣百姓們紛紛主前來配合,士紳豪強雖心有不甘,卻不敢再明目張胆地阻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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