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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無雙好聖孫,請老朱退位_第1072章 說實話(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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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路引制度,就是他維護這種“可控秩序”最直接的工

按照大明律令,百姓凡是離開所屬州縣百里之外,就必須向府申請路引,若是沒有路引擅自出行,士兵會將其以逃兵論,普通百姓則按“渡”治罪。

渡”的懲罰絕非小事,最輕也是杖八十——要知道,明朝的杖刑用的是大竹板,杖八十下去,就算是壯的漢子,也得皮開綻,僥倖不死也會落下終殘疾,更別說老弱婦孺了。

而且,申請路引的流程繁瑣到讓人而卻步:首先要向本鄉的里正、甲首提申請,詳細說明出行的理由、目的地和返回時間;里正、甲首核實無誤後,再呈報給州縣衙門;州縣員審核通過,才會發放路引。

路引上要麻麻註明申請人的姓名、年齡、相貌特徵、家庭住址,甚至連出行的事項(如探親、經商、求醫)、起止地點的詳細地名,以及必須返回的期限,都要一一寫清,半點不能含糊。

之所以把流程設計得這麼麻煩,本質上就是朝廷有意為之——通過層層審批、限制,讓百姓主放棄遠行的念頭。

所謂“路引”,看似是出行的憑證,實則是朝廷為了限制人口流,將百姓牢牢束縛在土地上的一種強制措施。

這位草皇帝的邏輯很簡單:人是稅的源,地是稅的載,一旦人跑了,土地沒人耕種就會荒蕪,朝廷就收不到糧食稅、人頭稅;沒有稅收,國庫就會空虛,軍隊就沒了軍餉,大明的江山就會不穩。

所以,他必須用路引把人“釘”在土地上,確保每一個百姓都能為朝廷稅收的“穩定來源”。

你說什麼?世界這麼大,你想去看看?

在老朱的治國理念里,這種想法簡直是大逆不道——給你打斷信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