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重啟:年方三歲,登基稱帝_第578章 朱慈炅頗為意外的打開厚重的紅紙(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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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8章
朱慈炅頗為意外的打開厚重的紅紙,小眼睛頓時一亮。
奉天承運皇帝,制賜曰:
普天之下,莫非皇土,奉土之賓,莫非皇民。大明皇帝陛下與大明皇民制契約如下:
明皇重啟玄字第玖佰陸拾叄號
領契人:應天府江寧縣雲台鄉十一里耕民,汪阿壽,同妻陳氏。
賜田:計畝二十四畝,其中水田十六畝,旱田七畝,坡地一畝。
東至花溪、西至汪阿勝家田、南至山腳、北至道為界,計水田十畝。
東至曹家田,西至汪小狗家田,南至灌溪,北至燒火坊田埂,計水田六畝。
東至曹家田,西至汪小狗家田,南至道,北至原坡,計旱田七畝。
另有汪阿壽宅後竹林坡地,計坡地一畝。
其田四至分明,立石為界,鄰里勿擾。
。法非為皆易有所田此及涉,賣買絕,有所帝皇明大為皆骨田諸上以、一:約契
。責之稅納法依有兼即,起日之地領自民皇地領。增不世永,收分稅兩秋、夏,二稅十為定永,稅田上以、二
。年三期役,八十至五十年。責之役兵服國為有皆子,起日之地領自民皇地領、三
。領申科戶縣鄉至須主田更變,承繼可畝田此、四
。易不則,此如非。排安計生民皇並,償補之價時於倍有兼,旨聖持須,用他作收須廷朝明大來未若田此、五
。寶之民勤天敬帝皇明大
。印進孫,廠事輯東,印坤王,監禮司明大:印監。印璐元倪,院工天院林翰明大:契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