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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誌強王亞欣_第1173章 意外(十八)(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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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方誌強說,李瀟瀟自己也明白這一點,畢竟先前在法庭們爭吵的那一幕還在眼前。頓時就暗淡了下去,好一會問道:“可是早晚會知道。到時候一開庭重新審理,我姐不可能不知道。我覺得這件事,應該先跟商量一下。”

方誌強當然知道這事瞞不住王霞,但是他也沒有更好的辦法,王霞的火脾氣,加上對他的,早把鄭明傑恨之骨,也是最擔心他的。但是這一切,無論如何不能讓李瀟瀟知道。所以他也只能無奈地說道:“對,但那個時候,生米已經煮飯了。生氣也不能再去改變結果。到時候咱們等冷靜一下,把事解釋清楚吧。我相信還是會理解的。再說現在也忙,也沒有時間過問,咱們就當只是沒有主說罷了。”

李瀟瀟猶豫了很久,最終才不不願地點點頭。

很快到了二審開庭的日子,方誌強按照承諾,在供述證詞的時候,稍微地弱化了一些部分,而鄭明傑的律師心領神會,自然是抓住機會,不餘力地位鄭明傑辯護。

而鄭明傑這次,到了這時候,也知道有可能一句話就會決定他的下半生是不是將要終結在監牢里,所以也很小心翼翼,很誠懇地承認錯誤,一再地表示悔過,並且堅持自己當時是一時衝,只是盲目地想要襲擊害人,並沒有想過去致死。

最後綜合起來,因為鄭明傑的認罪態度比較好,家屬也能夠積極地配合賠償等工作,加上方誌強的傷勢也沒有十分嚴重,所以二審的最終結果,鄭明傑由無期徒刑改為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終生,並且其他很多方面的權利,包括金融市場的市方面,都將到嚴格的限制乃至直接的止。

這個結果,對於方誌強和鄭文來說,都算是比較滿意的了,鄭明傑表示服罪,不再上訴。而方誌強掃過去一眼,旁聽席上的鄭文也對他點了點頭。

宣判結束,離開法庭以後,方誌強收到了鄭文的信息:“方先生,你看下什麼時間有空,和瀟瀟一起,我們把亞剩下那一部分的份的轉讓,也辦一下吧。”

方誌強還沒有來得及回複信息,忽然間就看到王霞一陣風一樣衝過來,怒氣沖沖地問他:“怎麼回事?為什麼你會改口最後會弄個有期徒刑二十五年?”

在王霞後,李瀟瀟跟冉宇明正急匆匆地趕來,李瀟瀟還在拉着王霞,徒勞地說著;“姐,你別生氣了,都是我不好,是我去找強子勸他同意這樣做的……都是為了亞最後的權……”

冉宇明也在試圖上來拉住王霞的手,被王霞直接甩開了。王霞沒顧上理他,直接衝著李瀟瀟說道:“是!你也是幫凶,你以為我不知道,決定權在他手裡,而他直接你影響!權重要還是人重要?挨那兩刀的事,就拿權來抵消就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