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大唐開銀行_第150章 合同是簽完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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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0章
合同是簽完了,可趙南峰也發現了一個很嚴重的問題。
就是現在的大唐法律還不健全,特別是在商業這一塊。
也就是說,簽署的合約需要生效的話,太麻煩了,還得有公證人在場,這份協議才算得上是真正的有法律效應的文件。
這不和談判桌上籤署不平等條約一樣嗎?
趙南峰心想,自己以後要把生意做大做強,有一個完善的法律作為保障是必不可的,看來還是需要完善一下大唐的法律了......
楚很快便帶着合同回去了,然後利用飛鴿傳書的方式,將楚國那邊的況也一一傳遞了過來。
現在楚國舉全國之力,集齊了大概十億兩真金白銀,並且還在趙氏錢莊貸款了五億。
不過按照合同條款,這五億是不收一分利息的,但作為換,要廉價用地,以及減稅收等等。
趙南峰也毫不吝嗇,承諾了數十萬的就業崗位,並且還將方便麵也納到了這次的商業規劃當中。
反觀唐國,在本次的商業合作當中,李世民充當著一個借貸人的份,自己一分錢沒出,全是從趙氏錢莊貸款的,而且貸款期限也被李世民嚴格拉長,利用了自己的權威給趙南峰施。
“恩公啊,朕一定會還的,你放心,而且咱們之前不是說好了嘛,朕君子一言駟馬難追!”
”!出不錢一,公鐵個是然居你,啊到想有沒真是我?嗎個這是的說前先們我?的好說前先們我“:道笑冷,臉張一着黑是則峰南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