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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原始社會風生水起_第291章 當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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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1章

當然,這個時候還沒有外一說,只是大家為自己族長可以去其他族的行為,認為是一種強勢的部落才能做到的行為。

想起當年他們東奔西走的時候,都是在後面藏起來觀察別的族,絕對不可能自己主別人的部落領地,因為你進去了,就會被當奴隸給抓走。

大狗和阿分別拿着一個大旗,是用最的長羊的皮做的,雪白的皮上,用魚骨針,穿着細繩秀出來一個大大的“火”字和“王”字。

這是族裡的族旗,為了出發吳浩特意讓莉綉出來的。

大旗一展開,迎風飄揚,很有架勢。

“火”為族旗,“王”為吳浩自封的稱號。也經過大家的一致認可,稱吳浩為火族王。當然大家現在還是習慣稱吳浩為族長。

只有五十人的部落,離吳浩稱王稱霸還遠着呢。

而狼的手裡拿着的是一個將軍旗。用的是一塊三角形的羊皮做的,上面大寫着一個“右”字。

當時定字的時候吳浩糾結了很久,很多什麼將、侯之類的很威風,又不太適合,寫姓吧,又都姓火,無法區分狼和壯熊的隊伍。寫名吧,我去,“狼”和“熊”字太多筆畫了,本綉不出來。

最後,吳浩乾脆就按左將軍、右將軍之名來命名,兩個隊分別為左軍隊和右軍隊。簡單方便。

關鍵是字筆畫,好寫!

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