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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兵狂少_第46章 假君子真小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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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宇不理會他,只是冷着臉盯着他,這張臉比王勇輝還要可恨。

“對審判結果有任何的意見,可以由親屬上訴。”汪濤初看着齊天說,毫不慌,在法庭半輩子,什麼事什麼人沒見過,為人老道,眼毒辣說的就是他這樣人。他記得高淑珍除了這個小孫子也並沒有其他親人,坐着男人頂多是自以為長了幾歲,見多識廣來沖臉面的。

“請問汪庭長,為什麼關於高淑珍申請保外就醫被拒的訴訟遭到法院駁回了呢?”齊天問。

“因為並不滿足保外就醫的條件。”汪濤初耐心的說。

“那再請問汪庭長,保外就醫的條件是什麼?”齊天問。

汪濤初點點頭,架子很足,“好,我就為你解釋解釋。聽好了,據法律規定,被判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滿足下列形之一,可准許保外就醫,反之則不允許。第一條,患有嚴重疾病、短期有死亡危險的;第二條,殘疾,生活難以自理的;第三條,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會可能的。”

“汪庭長,依我看高淑珍附和其中的第二條與第三條。那為什麼仍是不予批准呢?這又是什麼道理。”齊天問。

“保外就醫需要醫院出鑒定文件,我們經過高淑珍的鑒定結果來看,是不符合第一條與第二條的,短期並沒有死亡危險,也沒有殘疾,而且可以正常的自己翻、上下床、吃飯、穿、解手。所以判定不允保外就醫。”汪濤初詳細的解釋,極其耐心。

“但據我們得知,高淑珍的保外就醫申請在獄政科就被駁倒了,本沒有到醫院檢查,況且我認為高淑珍很符合第三條,年老多病,只能自理,已經失去了危害社會的可能。”齊天說。

“獄政科擁有獄醫,是備判定病的能力的,而且這位同志你也說了,高淑珍可以自理,這完全否定了保外就醫條件的前兩條。雖然同樣符合第三條,年老多病已經失去了危害社會的可能。但同樣有三條不準保外就醫的規定,第一條,被判死刑緩期兩年執行的罪犯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第二條,罪行嚴懲,民憤很大;第三條;服刑期間自傷自殘的。其中高淑珍符合第二條與第三條,由於的個人行為給政院開展城市規劃帶來了巨大的患和阻力,阻礙了哲北區的發展腳步,激發了人民群眾的哀聲哉道,基層群眾對其怨聲很大。再一個,高淑珍在監獄中分別在去年十二月的第一腰椎骨折與今年七月份的左髖關節退行病變都屬於自發,符合不允保外就醫的條件。”汪濤初輕悠悠的說,自信滿滿,竹在。“小同志,法律是人民的法律,法庭是人民的法庭,是公平公正公開的。所以請用人民的角度與人民的目來理的看待事。”

齊天一怔,一時疏忽被汪濤初抓住了話柄,況且汪濤初知法律,鑽在法律的空子里,他不由慨,如果這樣一個老道毒辣的謀辯論法與法律條文並且擁有富經驗的庭長,真正的為人民做主,恐怕晉京的天還有藍上幾分。他又十分憤慨,假如今天不是他,換做任何人,都要讓汪濤初得逞了。

“汪濤初啊汪濤初。你口口聲聲的把人民、法律、公平公正公開掛在上,你做到了哪一點呢?良心不愧疚嗎?黨和人民把權利給你,你卻用它為非作歹,上下勾結。”齊天毫不客氣的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