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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一萬兩,侯府棄子當自強!_第9章招人吶,毛遂自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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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招人吶,遂自薦!林修將他的表變化收眼底,沒多說什麼。

這人雖然是他的侍從,但又不是整日粘在一起。

趁他不在的功夫習字,不是什麼問題吧?

看他的樣子,怕是也想到這一點了。

不然也不會熱淚盈眶。

將這小子的疑打消。

修低頭繼續寫。

至於他為什麼會寫字。

那還用說嗎?

前世法學院四年,論文就寫了幾十萬字。

筆字雖然不如練,但他選修歷史時跟着教授練過大半年。

寫幾張告示,洒洒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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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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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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