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飛韓珂_第285章 認錯了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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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承認,吳天和廣中經略副使方興的會晤是相當地功的,也是相當地融洽的。倆人先就今日發生的災難事件進行了自我反思,接着吳天又詳細地重申了事件的起因和經過,而方興也誠懇地從側面印證了某些吳天靠猜測得出來的事實,經過一番熱烈地討論後,倆人得出了一個共同的結論,那就是:廣州馬軍副將黃應山素來跋扈蠻橫,其今日先是借練之名擅自領兵出城,後又途遇梅州知州卓飛領一眾親隨來訪,黃應山依仗兵多之利,為爭道而先行挑惹,不但口出穢言,辱及梅州知州,且更借查驗份之名扣留梅州州印與聖諭不還,百般刁難以圖得利。梅州知州卓飛沐皇恩,明曉大義,豈可小人之脅迫,是以雖知不敵,卻亦不得不施以懲戒。而黃應山所部,本多新募之賊,雖聲勢洶湧,然實乃烏合之眾,為卓知州親隨一擊而潰之。首惡被擒,而余賊折返城中後,因無人節制,劣立顯,趁行劫掠之事,以致於民不安生,哀遍地。梅州知州卓飛見狀,恐眾賊再出城禍害四鄉,不得不事急從權,領親隨協守將張鋒共戍東門,以堵賊後路,就瓮中捉鱉之勢也。
上面這段話就是吳天和方興達的共識,只待正使趙溍最後拍板之後,就要以廣中經略司和梅州知州的名義分別奏報朝廷。
而在這份奏摺中,我們不難看出,吳天代表梅州方面承認本次事件是個人行為驅使下的突發事件,而並未將此事定義為驅使之下蓄意破壞團結的行為。這一點不是方興要求,而是吳天主提出來的,算是一種小小的妥協,因為吳天知道,在理由不充分和證據不完全的形之下,很難因此來指責廣州知州張鎮孫,所以倒不如退而求其次為好。
而方興也是個明白人,他聞弦歌知雅意,登時把話鋒一轉,便將所有的罪責歸到了黃應山上,因為這樣對誰都有利,否則一旦牽扯起來,那怕是連經略司也要難逃其咎了。而如今這麼定,那除了黃應山要倒大霉之外,恐怕也只有張鎮孫要擔上用人不善,招賊軍,破壞團結,殃及百姓的間接之罪了。
而如此一來,正是方興所想要的,因為那個張鎮孫雖然和他並沒有什麼私仇,但是這個人整個兒就是一茅坑石頭又臭又,還總是以忠良干臣而自居,實在是太討厭了一些,所以方興若有機會,那就絕不介意在背後推他一把或者從井口扔兩塊大石進去。
在親切友好的談中,吳天的深明大義很令方興和欽佩,而他也當場表示,一定會將此事詳細地向正使大人稟告,並促請正使大人做出公正的置,凡是與事相關之人,一律嚴懲,決不姑息,定要還遠道而來的梅州知州卓大人一個公道。
不得不承認,此次會談之中,吳天表現的確是令人驚艷,而他權衡之後的小小妥協,更是吳天自己臨時決斷的,而他這一記以退為進的妙手不但在事後到了卓飛的重點表揚,更是令一直旁聽會談卻並未曾過口的錢榮之震驚莫名,忍不住在心中暗想道:就連卓飛的徒兒都如此明幹練,真不知卓飛其人又該是如何的可怖了!不過好在自己此次選擇了與之結盟,而不是負氣對抗,現下看來,此......此真乃明智之極也!
錢榮之常在側,見多識廣,為人謹慎,他很清楚什麼時候該說話,什麼時候該說什麼樣的話,所以當方興禮貌地詢問他和陳勇對此事的看法時,他並沒有像陳勇那般赤地拍着口大表忠心,反而是誠懇而婉轉地向副使大人言道:張鎮孫張大人雖用人失察,釀此禍事,然瑕不掩瑜,還經略司諸位大人能看在張知州深得聖心,而往日亦辛苦持州事的份兒上,盡量為其遮掩一二,私下斥誡他一番也就好了。
大家請注意,錢榮之這番話雖然看似在為張鎮孫求,但其實這話是很值得推敲的,首先說用人失察,這等於是承認了方興和吳天為今日事件的定;而瑕不掩瑜,換句話說那就是確有瑕疵;深得聖心,盡量為其遮掩一二云云,也可以理解辜負皇恩,而你們若是幫其遮掩那就同犯了欺君之罪的意思;制諭什麼持州事辛苦,更是廢話,你當知州的不持州事那要你何用?你若真嫌累的話,那可還有大把人等着持呢!
錢榮之的話可謂是天無,就算張鎮孫聽了,也要贊他有有義,而方興更是覺得錢榮之在這般形下,還能冒着得罪自己的風險出言回護同僚的行為,尤其難得,足見此人之忠義也!
不過吳天似乎是聽出了錢榮之的話中之話,但他也只是意味深長地了錢榮之一眼,卻沒有道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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