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逍遙太孫_第875章 唐軍發的米面吃了兩天個個平安無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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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嫂子,如果你的指證屬實,安署判決他給你家掌柜的償命,你不要償命可得恤!”
平民被戰勝國士兵冤殺那是常有的事,他是強者告狀無門,冤死只有自認倒霉。能夠申冤或得恤,有這樣的好事誰不心呢?
“軍爺,這是真的嗎?不會當誣告給下獄吧?那該找誰申冤要恤呢?”
“大嫂子,當然是真的,安使一諾千金說過的話肯定算數,何況白紙黑字寫着呢?”
這話讓突厥人大為震,反正申冤沒有先決條件,為什麼不去試試呢?不行也沒啥嘛!
有膽子比較大的,生活又看不到希,就鋌而走險申冤得筆恤也是好的。
安署就設在原政府衙門,申冤大嫂子進去,門衛指點到辦公室登記,出示戶籍證明,死者份被殺時間,何人所殺有什麼要求。登記完就可以回家等待調查理。
申冤大嫂子登記出來把況告訴鄰居人,登記申冤沒有危險,只要求說真實況。
既然 申冤有可能懲治兇手,或者得到恤,申冤又沒有危險為啥不去登記呢?
一個婦登記 開了頭,其他婦就跟着做,登記 忙碌起來了。
突厥王庭對戰鬥傷亡恤很簡單,打秋風傷亡由部落負責,從搶掠錢財分給恤。戰爭傷亡才由王庭負責,從戰利品分給恤,打了敗仗死者給兩個羊傷者給一個羊了事。
在牧區一個羊最多值一貫錢,人命很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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