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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國:劉備家的霍去病式女婿_第272章 克城之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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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立冢前,諸將及士卒拜祭良久,方整軍回營。

許是未曾從地獄火海一般的慘烈景象中離出來,軍中將士仍懷鬱,士氣雖提,卻不足稱振。

一首到劉備依趙林所獻之策,令書吏撰寫恤之政,張告示於營中,並命營吏時時宣講。

其告示略曰:

今有諸將士,為興復漢室,護佑黎民,戰於牛鞞,不幸捐軀,其忠勇可嘉,功績當銘。

吾劉備,袍澤之勇,哀英靈之壯烈,特頒此恤之策。

凡因公戰死者,家眷免徭,月得栗米,歲得布帛,以養其家,供其用度,使食無憂。

軍中設塾,延師授業,凡戰死將士之後,不論男,若至學齡,皆可學,其長,繼先輩之志,效國家之勞。

凡因公致傷者,依傷勢輕重,賜金帛醫藥,悉心診治,痊癒者,仍歸營中,提餉授職。

若有致殘者,或調為郡卒,或為驛吏等,仍食君祿,必不相棄。

若有願歸鄉者,亦厚贈錢糧,論功封賞土地,送歸桑梓。

此策以期定例,通曉全軍,備願盡舉財力,毋使一兵一卒有後顧之憂。

便

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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