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夏小說

時噬_第 48 章 林默不再數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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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

走之前,讓我寫詩。說如果不在了,我要繼續寫。我試過。寫不出來。詩需要有人在紙的另一邊等着看。不在了。沒有人看。墨水不流了。”

“那不是你殺人的理由。”

“不是理由。是燃料。我需要時間。那些人的時間。我要活很久。讓我記得。要記住,我需要活着。活着需要時間。”

沈渡握着手機的手微微發抖。不是恐懼——是憤怒。一種他在警察生涯中從來沒有驗過的憤怒。他追過殺人犯,審過連環殺手,見過形形的惡。但林默的這種惡是新的——不是被仇恨驅的惡,不是被貪婪驅的惡,是被某種他認為比生命本更有價值的東西驅的惡。一個人把自己的記憶看得比別人整整一生還重要。

“你在用的名字殺人。知道你現在在做什麼嗎?”

“不知道。死了。”

“如果知道——”

不會知道。死了。死人不會知道任何事。你說過時間會說話。你說錯了。時間是沉默的。現在就是沉默。再也說不出任何話。所以我替說。我去張姐的攤位,拿走了張姐幾個月的壽命,因為張姐的記憶里有每周三早上買菜的細節。我在張姐的記憶里找到了這些——站在菜市場門口,手裡拎着塑料袋,風吹的頭髮,笑着說今天青菜又便宜了。這個畫面張姐看了幾十次,張姐從來沒有在意過。但我在意。我把這個畫面從張姐的記憶里提出來了。張姐不會記得自己失去過它。但我會。沈渡,你知道張姐醒來之後說了什麼嗎?什麼都沒說。本不知道自己失去了幾分鐘的時間,不知道自己腦子裡了一幀畫面。你們警察保護的人,本不知道自己被了什麼。”

沈渡把手機從耳邊移開,看了一眼屏幕。通話還在繼續。他又把手機回去,聲音冷得像刀背。他說:“我以前抓你是因為法律。現在我要抓你,是因為你不配替說話。你不配用的名字。”

電話掛斷了。沈渡把手機收進口袋,對方靜說:“通知市局,申請併案調查。所有近期的‘功能急衰退’案件,全部調檔。我知道兇手是誰。我需要所有人手。我也需要你幫我做一件事——我需要你去查一個張姐的人。港區批發市場的攤販。去查這兩天的狀態,有沒有異常。越快越好。”

方靜把橡膠手套摘下來,看着他,沉默了片刻。知道這一天遲早會來。從沈渡把照片重新釘回木板的那一刻起,就知道那個“結案”只是一個逗號。現在逗號結束了。說:“你的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