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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讀書科舉,我被迫吃上了軟飯_第23章 祭祀,訂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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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這裡,宗族其他人還要吃一頓團圓餐,而兼祧的兩個當事人卻要提前離開了。

張承智這裡是要趕回寶慶府,家裡生意要去理,張興則是要返回縣城私塾。

張承智離開之前,先和族長張守正告辭,並表示自己會給族裡捐贈十兩銀子當“公使錢”,讓宗親們吃一頓富的團圓餐。

族長張守正收到十兩巨款的“公使錢”後,自然不會責怪張承智的提前離開,反而連連稱讚他是優秀的張氏子弟。

隨後張承智來和張興父子做告別,立完契約後,張承智看張興愈發親近,他鼓勵張興道:”賢侄,科考之事不必太急,也不要給自己太大的力,如果有任何需求都可以跟四叔講。

別的事四叔不一定幫的了你,但些許金銀之還是沒有問題的。”

說完他又掏出了一小錠銀子要遞給張興。

張興趕回道:“四叔厚,小侄慚愧,上次四叔給的十兩銀子小侄還沒花完呢,怎麼好再要四叔的銀子?”

張承義也在一邊說:“老四,興崽說的是,契約上說的十兩銀子你都給過了。”

張承智臉上出嗔怒:“二哥,興賢侄,你們這就見怪了,我們兩家現在的關係又不止是契約關係。

我看興賢侄上所穿太樸素了,這可配不出我張家才子的氣度。

這點銀子,就算是四叔給興賢侄置辦幾好的行頭,買點文人配飾,把自己裝扮翩翩才俊。

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