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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A敗家子:這個老闆有點賤!_第16章 尼爾森的邀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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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爾森的這個建議,李峰自然是求之不得。

要不是資質水平不行,他都不得把布萊恩解僱,自已來當灰熊隊的主教練。

不對,應該是球隊的老闆,總經理,主教練一把抓!

你說這樣不行?

誰規定球隊的老闆就不能當球隊的總經理了?

誰又規定了球隊的總經理就不能兼任球隊的教練了?

老子現在好歹也是NBA 29支球隊老闆中的一員,這點出格的小事,不算什麼大問題吧。

你說聯盟不允許?

開玩笑,聯盟是什麼?

聯盟是給我們29支球隊老闆打工的!

大衛斯特恩也只不過是大家選出來的聯盟CEO,一個有權力的高級打工仔罷了!

還真當他會把自已這個老闆怎麼樣?

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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