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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從衛所開始_第11章 齊聚定北,定軍義從(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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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從被俘的蒙古諸部中,選拔壯青壯從軍,組建新軍,定名‘義從軍’。”陸文昭目銳利,語氣鏗鏘,定下軍制。

“義從軍為輕騎軍,軍械、甲仗、弓弩由軍府統一配發,不設軍餉。”

“作戰所得戰利品,三分歸公,三分歸將校,西分歸士卒。”

“若有一人叛逃,斬其所屬主,叛逃者舉家皆斬;若主叛逃,斬叛逃者,麾下士卒可遞補主之位。”

“臨戰之時,若主戰死而全隊未死,全隊皆斬;若能搶回主首,可免全隊死罪。”

“陣斬五級以上者,為勇士,可選親衛軍,全家歸軍戶籍,親衛軍待遇。”

此言一出,廳諸將校皆是神一振,眼中閃過躍躍試的芒。

義從軍雖無軍餉,卻有戰利品分,且立功之路清晰,軍法雖嚴,卻也公平,正是建功立業的良機。

陸文昭將諸將神盡收眼底,略一思慮,當即下令:“黃大勇!”

黃大勇上前一步,抱拳躬:“末將在!”

“調你任義從軍指揮使,兵額五營,調親衛軍三百銳,統領義從軍,即刻着手選拔青壯、整訓新軍,不得有誤!”

“末將遵令!”黃大勇高聲應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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