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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南宋,我不是歷史大神_第59章 訂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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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敏在武安呆了十幾天,家中捎來書信,讓回去。

回去那天,胡湘安排酒宴,李岩,李杏兒陪同,李杏兒這段時間和盧敏的如同親姐妹。

一天胡母來到胡湘院里,告訴胡湘,盧家已經同意訂婚了,“定帖”已經互換了。

胡湘一頭霧水,這是什麼時候的事呀,怎麼沒有和自已說過呀!

其實在古代結婚親都有很多過程的,以宋朝為例,宋朝之前,婚姻習俗都要遵循所謂的“六禮”,即納彩(說)、問名、納吉(訂婚)、(納徵)下聘禮、請期(定日子)、迎親。

當這六道程序全部完之後,雙方才算正兒八經的結婚,宋朝後也簡化了,但也要:“託人說、訂婚、迎親、拜堂親四道程序。”

這“定帖”就是男方下聘禮多,以及方陪嫁多,還有男方的家庭況和方的家庭況說明,換了“定帖”男方就要按上面寫的給方下聘禮,方收到聘禮就是訂婚完了,不得反悔,如果悔婚,便會到法律的嚴懲。

原來盧敏來武安也是來相親來了,看看胡家的況。

胡湘父母未和胡湘提及這事,也是因為盧家這樣大戶家兒,能和胡家結親,也是胡家的福份,只要盧家能同意,胡家那可是祖上積德了。

其實就是長的如豬頭,胡家也會同意,只要親家門戶高。

何況盧敏那可是見的人,而且武藝高強,胡家也看到胡湘天天圍着盧敏轉,肯定在追求盧敏。

要是擱以前,胡家門戶,還配不上盧家門戶,但現在不一樣了,胡家現在也日進斗金了,配得上盧家了,而且胡家三郎,還有了些才華,看寫的曲詞就知道了。

調便

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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