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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脈_第70章 約法三章 第三節約法三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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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者死。”

“傷人及盜抵罪。”

“余悉除去秦法。”

就這三條。

沒有連坐,沒有株族,沒有刑,沒有誹謗罪,沒有妖言令,沒有挾書律。

三條,乾乾淨淨。

老百姓聽傻了。

秦法有多嚴苛?東西要剁腳,罵人要黥面,隨便說一句話就可能被當“妖言”砍頭。一個人犯法,全家連坐,鄰里連坐,整條街連坐。法律條文多得像牛,老百姓走路都不知道哪一腳會踩雷。

現在劉邦說,只要不殺人、不傷人、不東西,就沒事了。

有人大着膽子問:“真的?”

劉邦說:“真的。”

父老們互相看着,眼睛里全是

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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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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