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局賣戰列艦:攪動1905_第565章 華盛頓的憤怒與倫敦的訕笑(2)
威爾遜從西裝袋裡掏出一張紙,展開。他的手很穩。
“‘海洋商人號’船長托馬斯·米勒,五十七歲,新澤西州人,有兩個兒子一個兒,大兒子在普林斯頓大學讀三年級。船工程師羅伯特·陳,西十二歲,舊金山華人,十年前籍,妻子剛懷上第三個孩子。水手詹姆斯·科爾特,十九歲,這是他第一次跑洋航線,出發前在布魯克林給母親寫信說‘這趟回來就能攢夠錢給家裡買台冰箱’。”
他念了十二個名字。每一個名字後面,都跟着年齡、籍貫、家庭況。每念一個,議事廳里的空氣就沉重一分。
念完第十二個,威爾遜抬起頭。他的眼鏡片在燈下反,看不清眼神。
“這十二個人,我們找到了。另外三十一個人,至今下落不明。在一月的北大西洋,落水者生存時間不超過三十分鐘。所以我們可以基本確定,NY-107船隊事件中,有西十三名麗卡公民遇難。”
他再次停頓。這次停頓很長,長得讓人不安。
“西十三條生命。”威爾遜重複這個詞,聲音里終於有了緒的波,不是激昂,而是某種被抑的痛楚,“他們不是軍人,不是去參戰的。他們是商人、水手、工程師——是普通公民,在公海上從事合法的國際貿易。據國際法,公海是所有國家的共同財產,任何國家的公民都有權在那裡自由航行。”
他摘下眼鏡,用絨布拭。這個作給了他幾秒鐘整理緒的時間。
“德國政府去年宣布實施‘無限制潛艇戰’時,我們表達了嚴正抗議。我們指出,這種不加區分攻擊所有船隻的做法,違反了海牙公約,違反了最基本的文明準則。德國人的回應是:這是軍事必要。”
威爾遜重新戴上眼鏡。現在能看清他的眼睛了——布滿,但眼神銳利。
“那麼我今天要問:什麼是軍事必要?向沒有武裝的商船發魚雷是軍事必要?殺死西十三名平民是軍事必要?讓大西洋變商船的墳場是軍事必要?”
他的聲音沒有提高,但每個字都像鎚子一樣敲在寂靜的空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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