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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造漢明_第477章 安南國之亂(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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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安南國北部,首先挑起戰爭的是鄭梉。

嘉靖六年(1527年),莫登庸篡奪帝位建立莫朝後,因宗主國大明國有13個布政司,於是莫登庸學大明國的樣子,將安南分為13個承政司。這13個承政司分別為安邦承政司(今廣寧省一帶)、海承政司(今海防市、海省、南定省一帶)、山南承政司(今河南省、河西省、興安省、和平省一帶)、山西承政司(今永福省、北寧省、富壽省一帶)、京北承政司(今北寧省、北江省一帶)、諒山承政司(今諒山省一帶)、太原承政司(今太原省、北件省、高平省一帶)、明承政司(今宣省、河江省一帶)、興化承政司(今安沛省、山蘿省、老街省、奠邊府省、萊州省一帶)、清化承政司(今清化省一帶)、義安承政司(今義安省、河靜省、廣平省一帶)、順化承政司(今廣治省、順化省一帶)、廣南承政司(今廣南省、廣義省、平定省一帶)。

嘉靖十五年(1536年),黎朝的信使到達北京,向大明控訴莫氏篡位,懇請天國出兵討伐莫氏政權。

嘉靖十九年(1540年),大明在調查清楚後,令黎氏率兵6萬隨時候命,並徵調了老撾宣司、八百宣司、車裡宣司的土司兵協同征討莫登庸。在出兵前,大明傳諭莫氏父子“惟毋求封、毋求貢,束軍門、遣子請罪、歸地繳印、去僭號、奉正朔,則天兵可止。”莫登庸收到大明的最後通牒後,無奈之下,只得自鑄“代金人”,並親自前往鎮南關(今友誼關),向大明請罪。莫登庸的“代金人”雙膝下跪,面部披髮,雙手背負,鎖鏈從脖子穿過後纏住背後的雙手,稱為“囚首面縛”。嘉靖帝見莫登庸誠心臣服,就以其地為安南都統使司,授予莫登庸為安南都統使,軼從二品,隸屬於廣西巡。此時,安南在法理上屬大明的自治區。莫登庸附大明後,將13個承政司改為宣使司,並使用大明年號。

嘉靖二十年(1541年),莫登庸去世後,莫氏宗室開始訌,搶奪世襲的“安南都統使”職位。佔據清化的後黎朝抓住機會,對莫朝多次發了進攻。

萬曆十九年(1591年),後黎朝的軍隊在鄭松帶領下攻陷了升龍城,莫英祖莫茂洽被殺。逃到至靈縣的莫茂洽的兒子莫敬止自立為帝。

萬曆二十年(1592年),大明傳諭給後黎朝黎維潭,稱莫氏是大明的“臣”,後黎朝進攻莫朝,就是與大明開戰。後黎朝皇帝黎維潭收到大明的諭旨後大懼,只得仿照莫登庸的辦法,也自鑄了一個“代金人”前往鎮南關向大明請罪。誰知,黎維潭自認為份正統,鑄造的“代金人”不是跪着的,而是站立的,且面部表嚴肅,一點都沒有“請罪”的樣子。大明廣西巡嫌黎維潭傲慢無禮,令他重新鑄造“代金人”。黎維潭不得不遵照大明廣西巡的吩咐,重新鑄造了一伏地的“代金人”,銅人背上刻有“安南黎氏長孫,臣黎維潭不能匍匐到天子門前,恭敬地進獻代銅人,悔改罪過,請求開恩。”於是,大明授予黎維潭“安南都統使”份,管轄安南境的13個宣使司。

黎維潭接大明分封的“安南都統使”後,為了表示與莫氏政權有區別,將“明使司”改名為“宣使司”。

萬曆二十一年(1593年),鄭松再次率後黎朝軍隊進攻莫敬止,在草津一帶捕獲了莫敬止。莫敬止的弟弟莫敬恭在文蘭州被莫朝臣擁立為新帝。莫敬恭稱帝後不久,阮潢又率兵前來征討。莫敬恭不敵,逃到大明廣西境的思明府(今廣西寧明縣一帶),向大明稱臣。莫敬恭的侄子莫敬寬據守大慈縣,自稱皇帝,遙尊莫敬恭為太上皇。

萬曆二十八年(1600年),莫茂洽的庶母裴氏在升龍自稱國母,號召莫朝的支持者起兵。莫敬恭率部試圖回到升龍,但被鄭松擊敗,莫敬恭只得退到太原宣使司的高平。

萬曆四十六年(1618年),鄭松又率軍進攻太原,無果。

天啟三年(1623年),鄭松去世,其子鄭梉、鄭椿訌,爭奪主位,莫敬寬趁機率軍南征,被鄭梉擊敗,莫朝軍隊全軍覆沒,莫敬寬隻逃回高平。此戰奠定了鄭梉在後黎朝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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