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夏小說

都市絕武醫神_第200章 規定(2)

關燈

在如此危機的況之下,這小子竟然還能夠錄視頻保留證據,而且還出言說要去京城組織總部走一趟?似乎他很了解華夏醫療衛生組織的規定。

這是那個被稱之為醫神的男人設立的規定。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這條規定,延了幾個方面。

第一,若是人不犯我,我去犯人,那麼發生的所有後果,將自行承擔,並且還會被逐出組織,剝奪自一切財產。

第二,我不犯人,人若犯我,那可以盡利用組織的關係地位,弄的對方毫無立足之地。以證明組織的威信和實力!

很明顯,汪正東這是犯了第一條。如果這事兒捅到總部去,他不但得不到總部的幫助,還會被剝奪一切財產,甚至被逐出組織。

這兩條規定,是顧晨執掌組織的第一天就定下來的。其目的一,是為了不讓別人留下組織的話柄。目的二,是為了讓所有人都知道組織的實力。

所以,通常來說,只要是組織的員,都很有人會去招惹是非。

但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有時候,好日子過多了,有些人就會心痒痒,生出一些做殺人越貨的想法。

而汪正東就是這其中的代表

他們當然知道組織的規定有多麼嚴格,多麼強大,但是每次在惹出麻煩之後,他們都會用自的人脈關係,以及金錢把那些事下來,不傳進高層的耳朵里。

便

滿

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