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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棄子:從被揍分家到首輔首富_第27章 分家斷親變成分家過繼(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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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到林有安說的斷親,林大田一僵,他想要的是分家,轟出去也只是分家,兩個兔崽子給他五十兩算是養老銀。

不要他們養老,可不是不要他們喊爹。

他怎麼也是他們的爹。

可若是分家帶斷親,那可就是徹徹底底是兩家人,連親緣都要斷絕。

“好!”不等林大田駁斥,林有齊便己經答應了,“這可是你們提出來的斷親,到時候,我有什麼就,就別怨我沒有帶你們福就行。”

“一言為定,哪怕我們倆最後要飯,都不會要到你們門口。”

分家斷親,不是林大田自己能做的,需要村長,村長徹底給分戶,衙門蓋章,才能生效。

這事,在古代不常見,這是極端的事件。

想要分家斷親,非特殊況是無法實現的。

甚至大部分時候,為子的,會被族長出《出族書》,連宗族都沒有了。也有的是為老不尊,老人太過分,最後將老人除族的。

還需要簽訂《斷親書》,通過府裁定確認,蓋章,才正式斷絕親關係。

但這事也不是沒有的,每個村都有那麼幾例。

穿

彿

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