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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主婚宴血海流,十年恩怨幾時休_第222章 軍中婚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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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中兒郎也是人,是人,就要有家。

軍營之中,戚弘毅決意要為項人爾與李詩詩二人辦一場婚禮。

自周勐接令為項人爾李詩詩二人籌備婚禮,便非要拿出一堆紅和綠的紙張,分給項人爾與李詩詩,讓他二人立刻寫“文定”,權作定婚。

且要求三日之,李詩詩須搬出軍營,另謀他居住,不得與項人爾相見。

旁人都說軍中婚禮,一切從簡便可。

周勐卻是個一筋的實在人,只說婚禮是一輩子的大事,若依着老人家的舊制,須有“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六禮方可,如今只是互換文定,己然從簡了。

又說他老家中逢着夫妻不和,方只消說一句“我有紅綠書紙”,管教男方服服。雖說咱監軍定不會負了李姑娘,但兩人既定終,便是生死榮辱與共,豈可兒戲?

儘管條件不足,卻要盡量按規矩辦事,才顯得莊重。

既如此,便只好由周勐全權安排。

項人爾揮毫提筆,在紙上寫道:

竹馬配青梅,兩小無猜疑。

檐下共讀書,歡娛在一夕。

西

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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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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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

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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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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