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夏小說

再說一遍!別喊老大,喊陳律師!_第168章 對於二審,我突然有個點子(2)

關燈

“三個條件,本案全部滿足。”

“被申請人唯一的抗辯理由是,‘我上訴了,判決沒生效’。”

“法,如果這個理由立,那先予執行制度就徹底廢了。”

“任何一個被告都可以在上訴期搶着遞上訴狀,然後說‘你看,我上訴了,你不用給我錢了’。”

“法律的善意,就被這種技作消解得乾乾淨淨。”

“法,申請人李志強今年三十二歲,未婚,父母在老家種地。”

“他在這座城市跑了兩年外賣,風裡來雨里去,每個月往家裡寄兩千塊錢。”

“現在他斷了染了,躺在醫院裡,銀行卡餘額一百八十七塊錢。”

“他唯一的希就是這筆救命錢。”

“被申請人去年傭金收兩百億。”

“兩百億對八萬,這八萬塊錢對被申請人來說算什麼?”

“什麼都不算。”

退

......

滿

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