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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完美暴君_第四百八十一章 商會制度(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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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換屆的會長,同樣也有繼續參選的權力,只要有能力,能給商會創造價值貢獻,依然可以連任。

不過難度有些大,因為朱由校要維持會中勢力的平衡,不可能讓一家獨大。

就算能力再強,貢獻再大,三屆六年之後也必須退位,等過一屆才能有資格繼續參選。

而那些在裡面混吃等死,對商會沒有價值和貢獻的商戶,也是要兩年清理一次。

這清理可不是簡單的趕出商會這麼簡單,而是上繳一半的家財資產的,否則就要被抄家滅族。

而且不準退出,想要退出就得凈出戶,除了自己住的房子宅院,全部都要上繳給商會。

而為了公平起見,商會將採取選舉的制度,各家都有投票之權,不管是選舉會長還是清理混子,都是如此。

當然了,最終還是要由皇帝自己的來定奪的。

朱由校雖然不會管的事項,可大方向和一些關鍵問題,他自然是要管的。

否則那和朝堂有什麼區別?

同時會中還會有錦衛之人負責監察,所有的賬目,不管是支出還是進項,錦衛都有查看之權。

錢糧從哪進的,支出又是何用,全部都要寫的清清楚楚,而不是就記個數這麼簡單。

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