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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黑太子_第27章 復征三稅(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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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宋代一貫錢大約相當於明代的一兩銀子,宋代僅僅“鹽、茶、酒”三項收便高達四千七百餘萬貫,那就約等於在明代僅僅這三項收就達到4700多萬兩白銀。

僅商稅一項,便可年近五千萬兩白銀!

這筆錢放到明朝,將會是什麼概念?

不管是憂還是外患,東虜還是流寇。

一年五千萬兩白銀砸過去,全都解決了。

明朝的商稅收為什麼會如此之低?

用腳後跟都能想明白……

李待問見到躊躇滿志的小太子還在做着歲千萬的大夢,不免提醒道:“啟稟太子殿下,我朝早已徵收商稅!”

這位戶部尚書並未要與太子作對,而是想讓小太子明白,商稅之事由來已久,絕非一朝一夕能夠解決。皇帝在位的時候也想從此下手,只是阻力太大,實在是難以本。

稅行為幾乎了司空見慣的事,而且由於地方員也能從中得到了不菲的利潤,便對地稅置若罔聞,在商勾結的況下,朝廷是很難扭轉當下的不利局面的。

帝國各地,商稅其實已經為走過場的形式而已,商人想,就,只要餵飽當地員,哪怕宣稱自己不是商人也可以高枕無憂,完全不用擔心會被秋後算賬。

這貨像是不想給自己找活干,幺便笑呵呵地問:“既然如此,那不妨由李卿為本宮介紹一下,去年浙江茶課(茶稅)收穫幾何呀?”

殿

便

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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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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