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宰相劉羅鍋傳_第113章 重要朝議,皇帝請其參(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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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3 年臘月廿八,距離除夕只剩兩天,劉墉正坐在書房裡整理家鄉送來的桑皮紙樣本,宮裡的太監卻突然登門,傳嘉慶口諭:“明日辰時,請劉大人宮議事,事關新政推廣,需先生當面定奪。”

管家看着劉墉略帶詫異的神,忍不住勸:“大人,您子剛好,天又冷,要不跟宮裡說一聲,改日再議?” 劉墉卻搖了搖頭,把桑皮紙仔細疊好:“新政是百姓的生計,哪能等‘改日’?再說陛下特意派人來請,定是遇到了難辦的事,我得去。”

第二天清晨,劉墉坐着暖轎宮,書房裡早已聚了幾位重臣,氣氛卻有些凝重 —— 原來朝堂上正為 “是否在全國推廣織布機” 吵得不可開:戶部尚書說 “江南。北方試點雖,但西南多山地,百姓以種糧為主,強行推廣恐誤農時”;工部侍郎卻認為 “織布能添收,全國推廣才能讓更多百姓益”,雙方各執一詞,嘉慶也拿不定主意,只能請劉墉來。

劉墉剛坐下,嘉慶就遞過各地的試點奏報:“先生,你看這事該怎麼定?是繼續試點,還是全國鋪開?” 劉墉接過奏報,沒急着表態,反而先問戶部尚書:“西南各州府的山地,每畝糧產能有多?百姓一年種糧的收,夠不夠一家人開銷?”

戶部尚書愣了愣,答:“西南山地貧瘠,畝產不過五斗,百姓種糧只夠糊口,常有歉年。” 劉墉又問工部侍郎:“西南百姓會不會織布?當地有沒有桑樹。棉花這類原料?” 侍郎也答不上來,只說 “沒細查,想來教一教總能會”。

劉墉放下奏報,緩緩道:“推廣織布機,不是‘能不能教’的事,是‘該不該推’的事。西南百姓靠山地種糧糊口,要是強行讓他們學織布,誤了農時,糧不夠吃,布又賣不出去,豈不是害了他們?” 他指着奏報里的西南地圖,“不如分‘三類地區’定策:平原地區有原料。百姓願學的,可推廣;山地種糧張的,先教‘農閑織布’,不耽誤種糧;偏遠無原料的,暫不推廣,先幫着改善糧種,等百姓有了餘糧,再議織布的事。”

這話一出,書房裡瞬間安靜下來 —— 之前大臣們只盯着 “推廣數量”,卻沒人想過 “百姓能不能承”。嘉慶一拍案:“先生說得對!就按‘三類地區’辦,讓陳默從北方調些懂農閑織布的匠人,先去西南教着,慢慢來,不着急。”

這場朝議剛過沒多久,1804 年正月中旬,劉墉又被請宮 —— 這次是為 “西北通商章程”。哈薩克部落見通商有利可圖,提出 “要在伊犁增開三個商棧,且商棧的糾紛由部落自行裁決”,大臣們大多反對,說 “部落自行裁決,恐生後患”,卻沒人能想出既不駁部落面子。又能保朝廷權益的法子。

劉墉聽了緣由,沉片刻道:“增開商棧是好事,能讓邊疆更熱鬧,但‘自行裁決’絕不可行 —— 咱們可以跟部落約定‘雙裁製’:商棧的糾紛,由我方員和部落代表一起審理,小事按雙方習俗辦,大事按大清律例來,這樣既顯公平,也能約束雙方。另外,增開的商棧旁要設‘通商公所’,派懂部落語言的員常駐,有事先通,別等鬧大了再解決。”

他還特意補充:“可以跟部落說,這‘雙裁製’是為了讓通商長久 —— 要是部落自行裁決,萬一偏袒自己人,大清商人不願來,部落也賺不到錢,對誰都沒好。” 嘉慶聽了,當即讓人按這個法子跟哈薩克部落涉,果然順利達共識,增開的商棧運營半年,沒出一次大糾紛,雙方的商人都贊 “這章程公道”。

最讓劉墉印象深的,是 1804 年二月的 “員考核調整” 朝議。當時吏部提出 “要加重科舉名次在考核中的比重”,認為 “科舉出員更懂禮法”,可陳默。周明遠這些靠實務起家的年輕員卻擔心 “這樣一來,沒人再願意跑基層辦實事”,嘉慶夾在中間左右為難,再次請劉墉宮。

書房裡,劉墉拿起吏部擬的考核章程,指着 “科舉名次佔六” 的條款笑了:“要是按這個章程,我當年怕是也考不上好名次 —— 我年輕時在地方修渠。查貪腐,哪有時間死磕八?” 這話讓在場大臣都笑了,氣氛也鬆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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